首页 > > 正文内容
两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意见
2009-6-29 13:51:27    【字号: 】    打印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财政部、水利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意见》指出,在继续做好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的同时,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县市区作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行重点扶持政策,通过集中资金投入,全面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意见》同时阐述了开展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主要任务、目标以及有关要求。

  2009年,全国共安排400个县作为第一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今后,中央财政将分期分批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纳入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同时,进一步完善重点县建设的有关管理办法,确保重点县建设取得实效。
本网声明: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
(中华粮网版权声明)
  (中华粮网) 责编:山莫(中华粮网)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请给本文打分
54321
本文目前综合得分:0.0
 
 
 
公司简介 - 公司动态 - 宣传方案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会员注册 - 帮助信息
版权所有:郑州华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Copy right 2010 Cngra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