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内容
二零零八年
2009-4-20 14:01:08    【字号: 】    打印    访问量:

  从1月1日起,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57类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征收为期1年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同时开始对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3种商品涉及11个8位税则号的粮食制粉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1月3日至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粮食局在北京召开全国粮食局长会议。曾培炎、回良玉副总理对会议发来贺信和做出重要批示。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总结2007年粮食流通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2008年粮食流通工作,切实保障粮油市场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
  
  2月8日,国家提高了2008年生产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并向社会公布了提高后的价格水平。

  3月25日,国家粮食局在北京召开全国粮食收购工作座谈会。会议代表交流了各地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和当前粮食收购工作情况,提出了完善粮食收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建议。各地代表表示,这次会议召开的非常必要和及时,回去后一定要做好汇报和传达,促进粮食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3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扶持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加强农业,对于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抑制通货膨胀,维护大局稳定,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为了更好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证农副产品的充足供给,会议决定,立即采取增加农资综合直补、增加良种补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等一系列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近日将进行专门部署。
  
  3月28日,考虑到今年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多,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再次提高2008年生产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9元、8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均比2007年高7元;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2元、7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比2007年分别高5元、3元、3元。同时,2008年生产的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范围由黑龙江吉林两省扩大到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
  
  5月19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白小麦(标准品,下同)每市斤0.77元,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0.72元。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省。
  
  5月19至20日,国家粮食局在江苏南京召开了全国粮食仓储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各地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个中心,扎实做好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工作,全面推进粮食储藏技术开发创新和推广应用,创新粮食仓储企业的管理模式,完善地方和企业标准制度,进一步强化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农户储粮工作。

  5月20日,国家粮食局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部分主产区小麦收购工作座谈会。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分析了今年小麦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对小麦收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议认为,今年我国小麦生产形势较好,产量比上年增加。当前小麦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与前期相比价格小幅回落,但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预计新粮上市后,小麦收购价格将在最低收购价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其中部分主产区收购价格将高于最低收购价。

  7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出关于印发200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7月14日,国家粮食局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早稻收购工作座谈会。会议学习了《200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认真分析了今年早籼稻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对早籼稻收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议认为,今年我国早籼稻生产形势较好,产量比上年略有增加。当前早籼稻市场价格与前期相比略有上涨,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预计新粮上市后,收购价格仍将保持高位运行。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8年2月27日商务部第7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8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根据公布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同时特制定《200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8月12日,国家粮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在北京召开早稻收购形势分析座谈会,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省(区)粮食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分析了早籼稻的生产成本、收购价格、收购进度等有关情况,对早籼稻市场的供求形势和后市价格走势进行了分析判断,并研究了进一步做好早稻收购工作的有关措施。会议强调,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早籼稻收购政策,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把握好粮食收购和销售节奏;要引导和规范各类粮食市场主体收购行为,既要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又要防止企业后期经营风险;要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早籼稻收购市场秩序。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08年9月1日起将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并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

  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粮食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长抓不懈。要加快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粮食购销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我国的粮食生产、粮食经营及粮食安全的意义是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全会明确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总思路,即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在7个具体部署中,“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被放在首位,并提出了“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的最终目标。

  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国家将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进一步增加农资综合直补,提高扩大良种补贴标准和范围,较大幅度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其中从2009年新粮上市起,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0.87元、0.83元、0.83元,比2008年分别提高0.10元、0.11元、0.11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3%、15.3%、15.3%。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也将作较大幅度提高。
  
  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这份纲要肯定了我国近年来粮食安全方面取得的成就: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基本稳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粮食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初步建立;粮食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完善。同时,在这样的时期发布这份我国政府编制的第一个中长期粮食安全规划,也显示政府对粮食生产的重视,对粮食安全重大战略意义的重视。

  11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四项实施措施。其中:“根据国内生产消费及国际市场变化,会议同时决定,取消部分钢材、化工品和粮食的出口关税,降低部分化肥出口关税并调整征税方式,对个别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规定: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玉米大豆目前5%的出口关税,小麦和稻米的出口关税税率分别由目前的20%和5%下调至3%。在粮食制品方面,玉米制粉及淀粉目前10%的出口关税取消,小麦面粉及淀粉出口关税将从25%下调为8%。并即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在世界性粮食危机、我国粮食生产发生新的变化时期,国家做出取消粮食出口关税的重大决策,对国内粮食市场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12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从事该范围内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网声明: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
(中华粮网版权声明)
  (中华粮网) 责编:秋水(中华粮网)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请给本文打分
54321
本文目前综合得分:0.0
 
相关阅读    
 
 
 
公司简介 - 公司动态 - 宣传方案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会员注册 - 帮助信息
版权所有:郑州华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Copy right 2010 Cngra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