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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亚麻籽油GB 8235-87


http://www.cngrain.com 2001-11-22 14:08 中华粮网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及出口的商品亚麻籽油。

  1 分类 

  根据亚麻籽油的用途分为两类:

  工业用亚麻籽油; 

  食用亚麻籽油。 

  2 技术要求 

  亚麻籽油应具有下列特征常数:

  比重(20/4℃):0.9260~0.9365 

  折光指数(20℃):1.4785~1.4840。 

  3 等级指标 

  亚麻籽油的等级指标见下表: 

  卫生项目,食用油按GB2761-81《食品中黄曲霉素B1允许量标准》,GB5127-85《食品中敌敌畏、东果、马拉硫磷允许残留量标准》执行。 

  亚麻籽油中不得混有其他油脂。 

  4 检验方法 

  亚麻籽油样品的扦取按照GB5524-85《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分样法》执行。 

  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的鉴定按照GB5525-85《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执行。 

  比重的测定按照GB5526-85《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执行。 

  折光指数的测定按照GB5528-85《植物油脂检验 折光指数测定法》执行。 
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按照GB5528-85《植物油脂检验 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法》执行。 

  杂质的测定按照GB5529-85《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执行。 

  酸价的测定按照GB5530-85《植物油脂检验 酸价测定法》执行。 

  加热试验按照GB5531-85《植物油脂检验 加热试验》执行。 

  破裂试验按照本标准附录A执行。 

  碘价的测定按照GB5532-85《植物油脂检验 碘价测定法》执行。 

  含皂量的测定按照GB5533-85《植物油脂检验 含皂量测定法》执行。 

  皂化价的测定按照GB5534-85《植物油脂检验 皂化价测定法》执行。 

  其他有关项目的检验按照GB5535 ~5539-85植物油脂检验的有关方法执行。  

指标 类别 等级  项目

工业用油

 

食用油

1

2

气味、滋味

具有亚麻籽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酸价,mgKOH/g ≤

1.0

3.0

4.0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0.10

0.20

杂质,% ≤

0.10

0.15

0.15

透明度

透明

允许微浊

允许微浊

色泽(罗维朋比色计,1英寸槽)

黄35

红≤3.0

黄35

红≤5.0

黄35

红≤7。0

碘价(韦氏法)

≥175

皂化价,mgKOH/g

188 ~195

含皂量,%

≤0.03

加热试验(289℃)

油色允许变深,但不得变黑允许有微量析出物

破裂试验(289℃)

无析出物

允许有微量析出物


  5 包装、运输和储存 

  亚麻籽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保质、保量,严防污染,符合运输安全和分级储存的要求,在包装上要注明品名,毛重,净重,出厂日期。

  附录A

  工业用亚麻籽油破裂试验

  (补充件)

  A.1 仪器和用具

  A.1.1 万用电炉;

  A.1.2 石棉网;

  A.1.3 烧杯:50ml;

  A.1.4 温度计:360度;

  A.2 试剂;

  A.2.1 盐酸:比重1.19。

  A.3 操作方法

  取均匀试样约25ml,注入50ml烧杯内,加两滴(约0.1 mL)盐酸于油样中,用玻璃棒搅拌使盐酸分布均匀,置于电炉上加热,用铁支柱悬挂温度计,使水银球恰在试样中心,升温速度保持在70~80℃/min,加热至289℃,立即观察油中有无析出物产生。

  A.4 试验结果

  本试验系检验亚麻籽油中有无析出物的方法,用“无析出物”(肉眼不易观察出来的悬浮自 我物也可作无析出物计)或“有析出物”表示。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商业厅粮食业务处,吉林省粮油卫生监测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动局检验处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商业部1987-10-08批准 1988-04-01实施


责编: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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