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葵花籽GB 1176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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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07 10:22 中华粮网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葵花籽的术语、分类、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包装、运输和储存的要求。
2 引用标准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 5499 粮食、油料检验 带壳油料纯仁率检验法
GB 8115 粮食包装 麻袋
3 术语
3.1 纯仁率:葵花籽脱壳后的籽仁重量(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占净试样重量的百分率。
3.2 不完善粒: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2.1 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籽仁的颗粒。
3.2.2 破损粒:籽粒压扁、破碎伤及籽仁的颗粒。
3.2.3 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颗粒。
3.2.4 霉变粒:同生霉或籽仁变色、变质的颗粒。
3.2.5 病斑粒:籽仁带有病斑的颗粒。
3.3 杂质:通过规定筛层及无使用价值的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3.1 筛下物:通过直径3.5mm圆孔筛的物质。
3.3.2 无机杂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杂质。
3.3.3 有机杂质:无食用价值的葵花籽,异种粮粒和油料种子以及其他有机杂质。
3.4 色泽、气味:一批葵花籽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 分类
根据葵花籽的籽粒特征和用途分为两类:
4.1 油用葵花籽:粒小,壳薄,皮色多为黑色,含油量较高。
4.2 普通葵花籽:粒大,壳厚,含油量较低。
5 质量指标
5.2 油用葵花籽和普通葵花籽的互混限度为5.0%。
5.3 各类葵花籽以二等为计价基础。
5.4 收购葵花籽水分的最大限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5 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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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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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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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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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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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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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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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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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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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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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用葵花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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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葵花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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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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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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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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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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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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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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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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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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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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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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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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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
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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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检验方法
6.1 扦样、分样:按GB 5491执行。
6.2 色泽、气味鉴定:按GB 5492执行。
6.3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GB 5494执行。
6.4 水分测定:按GB 5497执行。
6.5 纯仁率检验:按GB 5499执行。
7 包装、运输和储存
7.1 葵花籽的包装,应符合GB 8115的要求。
7.2 葵花籽的运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油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
7.3 葵花籽的储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辽宁、吉林、新疆省(自治区)粮食局(厅)、内蒙古自治区商业厅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花启义、李曙光、廉淑文、金月英、倪柳生。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解释。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发布的专业标准ZB B 33003-85《葵花籽》作废。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11-16批准 1989-07-01实施
责编: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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