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华粮网 >> 资料馆>> 大事年表 >>正文
一九九八年


http://www.cngrain.com 2001-10-24 14:31 中华粮网

  2月6日至9日 国内贸易部、国家粮食储备局在河南郑州市召开全国粮食厅局长会议。李岚清副总理给会议代表致信。陈邦柱部长作了书面报告。内贸部副部长、国家粮食储备局局长罗植龄在会议讲话中全面总结了1997年的粮食工作,提出了1998年粮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国内贸易部总经济师、国家粮食储备局常务副局长孔令鉴作了会议总结。

  3月10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将国家粮食储备局改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3月11日 国家计委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印发了《关于调整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的批复》。调整后的总投资为82.85亿元,项目点281个,其中港口库和中转库72个,总仓容为484万吨,年中转量为1800万吨。

  3月17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的提名,决定朱镕基为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总理在会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提出要推进五项改革,其中第一项就是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3月19日 国家粮食储备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系统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

  4月27日至29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四分开一完善”的改革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朱镕基总理在会上讲了话。他强调在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好几个重点:一是政企必须分开;二是中央与地方的粮食责权必须明确划分;三是粮食储备和经营必须分开;四是消化粮食企业亏损在银行的挂帐必须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限期归还;五是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机制;六是进一步健全粮食市场体系。温家宝副总理也在会上讲了话。这次会议,每省均由省长和主管财政和粮食工作的两位副省长参加,中央和省级计委、粮食、财政、工商、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物价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也都参加了会议。

  5月3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制止扩大粮食亏损挂帐的紧急通知》。

  5月10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六个配套文件:

  1、 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8]17号)。

  2、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18号)。

  3、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部门《关于实施粮食企业附营业务与收储业务分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9号)。

  4、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减员分流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0号)。

  5、 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计署、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关于清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8]21号。

  6、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财政部、审计署、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关于划转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22号)。这个文件规定:为了加强和完善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加快建立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制,1998年要通过资产整体无偿划转方式,上收200亿斤左右仓容的原已储备中央专储粮的粮油仓库和粮食转运站,作为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

  5月21日至25日 朱镕基总理在安徽考察粮食工作时提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粮食,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即“三项政策,一项改革”。
 
  5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购销和价格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办发明电[1998]5号),明确规定:顺价销售是指国有粮店、粮库(包括目前尚未实行独立核算的粮店、粮库所属的粮食加工厂)等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出售原粮及其加工的成本销售,不准再发生新的亏损。顺价销售的价格以原粮购进价(按定购价、保护价加权平均计算)为基础,加上当期合理费用和最低利润确定。粮食零售市场要继续放开搞活。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以外的其他已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国有粮食加工、批发、零售企业所经营的粮食,各级政府及其物价、粮食部门不规定统一销售价格,已规定的要立即通知改正,这些企业的销售价格由他们自己按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自主确定,自负盈亏。

  6月3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粮食购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当前粮食工作“重中之重”的迫切任务是贯彻执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近两年要建设500亿斤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温家宝副总理也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参加这次会议的在中面、省、市、县四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同志,总人数在万人以上,是建国以来国务院为加强粮食工作所召开的一次规模最大、一直开到县级单位的重要会议。

  6月6日 国务院第244号令发布《粮食收购条例》。

  6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家粮食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46号),明确国家粮食储备局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的负责中央储备粮管理的行政机构。对其职能调整如下:(1)将拟定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对社会粮油流通的宏观调控等职能,交给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将社会流通管理、指导和协调地方粮油流通工作等职能,下放给地方政府。(3)将研究制定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和办法等职能,交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4)增加对中央储备粮的垂直管理职能。明确局内设办公室 (外事司)、调运司、仓储司、财务司、人事司,共5个职能司(室)。行政编制75人。

  7月 国务院任命高铁生为国家粮食储备局局长。

  7月9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搞好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8]9号),指出:国务院决定,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在1990年夏收之前建成250亿公斤仓容的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粮库的原则,在布局上,要销区、产区兼顾,库点主要安排在铁路沿线、港口和粮食集散地;在项目安排上,以扩建为主,适当安排新建扩建项目。主要依托现在条件较好、可扩建0.5亿公斤仓容以上的粮库。《通知》还明确:成立由国家计委副主任王春正为组长、国家粮食储备局局长高铁生为副组长的中央建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有关司和署办公;王春正、高铁生等领导同志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副省长(副主席、副市场)签订建库责任书。

  7月15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联合发出《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中央直属储备粮库项目建设监理实施意见》、《中央直属储备粮库项目包干责任书》、《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计市场[1998]1328号)。7月20日,[1998]1398号。)9月6日,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联合发出《关于强中央直属粮库建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基字[1998]50号)。12月7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联合印发《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计粮办[1998]1758号)。

  7月23日至25日 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工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遵照国务院的指示,共同举办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学习班。学员都是中央有关部委和省级厅局领导同志。朱镕基总理到班讲话,强调贯彻“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并领导学习班人员深入学习粮改文件,共同分析违纪案件,以求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确保粮改顺利进行。温家宝副总理到班讲课。国家粮食储备局局长高铁生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就粮改问题作了发言。

  8月初 长江、嫩江发生特大洪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粮食部门全力支援抗洪抢险斗争,安全保障,保证粮食供应。粮食部门向长江抗洪支援320万条麻袋、编织袋,受到国家防洪抗旱部指挥部的表彰。长江,嫩江沿线广大粮食干部职工为确保粮食储存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8月5日 国务院第249号令发布《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理办法》。

  8月27日 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计粮办[1998]1641号)。

  10月10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召开部分省(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座谈会。参加座谈的有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南省的主管副省长,以及上述5省和江苏、安徽、河南、四川、宁夏等五个省(区)计划、物价、粮食、工商等部门的负责人。这次会议除交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情况外,着重讨论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10月12日至14日 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农业、农村和家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会议强调,要积极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要深化粮食和其他家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如强市场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量稳定增长,品种质量得到改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11月7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5号),明确提出: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时刻,要把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确保“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贯彻落实,必须从健全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和抓好组织落实三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真正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机制,形成秩序井然的粮食收购市场,确立地方政府层层负责的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意见》要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与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彻底脱钩,实行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政府要积极为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平等竞争创造有利条件。粮食定购价和保护价由政府规定,粮食销售价完全由独立核算的粮食收储企业根据顺价销售的原则,自主制定。财政部门要合理核定国有收储企业的超储库存费用标准,并将费用和实际发生的利息及时足额拨补到位,以利企业正常经营。《意见》还提出 :整顿各类粮食加工企业,特别是私营粮食加工厂,要严格检查企业的粮源。粮食加工企业加工的小麦玉米和稻谷只能从国有收储企业购买,不能直接向农民收购或到集贸市场购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按规定尽快分离附营业务。

  11月13日至15日 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朱镕基总理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入了关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把这项重大改革推向深化。他还指出,“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是新形势下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经验的总结,是“四分开一完善”改革原则的和深化。按保护价敞开农民余粮的政策没有完全到位。对农民出售余粮不能侈谈什么“放开”,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世界上没有哪 个国家对粮食经营和流通是完全放开的。他在讲话中还指出,粮库建设是百年大计,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他说,现在建设500亿斤库容的粮库建设布局已经完成,一半以上项目已经开工。各地要加强领导,确保在明年夏收之前完成建库任务。

  12月7日至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下年要着重抓好的三项重点工作,其中每项就是稳定和加强农业。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广泛开辟农村就业空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乡镇企业,建设小城镇,努力使农民收入稳步增加。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搞活农产品流通。

  12月31日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1998年全国粮食产量突破1万亿斤,达到10168亿斤,但粮食品种结构比例有些不合理,在生产上要作适当调整。

责编:苗苗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四年
一九九三年
一九九二年
一九九一年
一九九零年
一九八九年
一九八八年

公司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帮助信息
© 2001 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