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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零年--一九五一年


http://www.cngrain.com 2001-05-18 20:29 中华粮网

                一九五零年

  二月五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地区之间进行粮食余缺调剂问题的指示》。

  二月二十八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及征收公粮的指示》。

  三月三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明确全国各地所收公粮,除地方附加粮外,全部归中央财政部统一调度使用。

  三月十四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国营贸易实施办法的决定》,决定在中央贸易部的领导下,设立粮食,油脂,花纱布等12个总公司。中国粮食公司已于三月一日在北京成立。中国油脂公司已于三月十日在天津成立。

  三月二十六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国家公粮收支、保管、调度的决定》确定了统一国家公粮的收支、保管、调度的原则,制度和组织机构、管理体制等问题、

  四月一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改变粮食加工标准、增加食用粮食的决定》,强调城市要加工、销售”九二米”、”八一粉”。

  四月十三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听取和批准陈云《关于财政状况和粮食状况的报告》。

  五月三十一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一九五零年新解放区夏征公粮的决定》。

  六月二十八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三十日,由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在全国施行。

  八月五日 中央财政部发出《关于建立全国粮食管理系统,将粮食处为粮食管理总局令》。十月一日,粮食管理总局下式成立。

  九月五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发布《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根据这个条例,政务院于九月八日发出《关于新解放区征收农业税的指示》。

  十二月八日 中央贸易部将《各级粮食公司收购机关部队粮食暂行办法》颁布各地执行(东北除外)。


                一九五一年

  十一月二十四日 中财委发出《关于地方财政余粮,地方事业统一由国营公司收购的决定》。

  十二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五二年粮食供应的几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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